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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8日至3月13日北京禁飞“低慢小”航空器

2022年01月12日 09:07 来源:中国新闻网

 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(记者 杜燕)自2022年1月28日0时至3月13日24时,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体育、娱乐、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。

  《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北京地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“通告”)11日发布,提出以上内容。

  北京市公安局介绍,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、飞行速度慢、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,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(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飞艇、滑翔伞、动力滑翔伞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等12类。为维护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北京地区的空中安全,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。

  通告指出,自2022年1月28日零时至3月13日24时期间,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,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、“穿越机”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体育、娱乐、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。

  通告明确,开展“低慢小”航空器飞行活动,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
  通告表示,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民航、体育、公安等部门对涉及“低慢小”航空器人员、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工作,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杜绝违规飞行。对于违规飞行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行为,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、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。对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;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(完)

编辑:陈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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