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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接诉即办考评制度 鼓励主动治理未诉先办

2021年09月25日 10:07 来源:中新网北京

  中新网北京新闻9月24日电 (记者 陈杭)北京市建立健全接诉即办考评制度,覆盖诉求接收、派单、办理、主动治理等接诉即办工作全流程,对开展主动治理、积极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成效显著的给予考评激励。

  24日,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》。

  5月27日,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《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(草案)》进行第一次审议。7月28日,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《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(草案二次审议稿)》进行审议。

国内首部接诉即办地方条例

  条例共5章38条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旨在巩固深化北京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改革,提升为民服务水平,规范接诉即办工作。

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王荣梅表示,这是国内第一部规范接诉即办工作的地方条例,是继《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》之后北京市第二部与基层治理改革直接相关的新规。

  王荣梅称,接诉即办是践行初心使命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有效机制,也是探索超大城市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。通过立法把成果固化下来,转化为制度力量,充分体现了为民服务、深化改革的鲜明特点,对于保障和促进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,提升为民服务的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,巩固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改革具有重要意义。

诉求人有多方面权利

  王荣梅表示,条例明确诉求人的权利义务。规定诉求人有提出诉求、自主选择方式等权利,并遵守相应的行为规范。

  条例明确,诉求人为了维护自身、他人正当权益或者公共利益,可以就经济发展、城市建设、社会管理、公共服务、民生需求等方面的事项提出诉求。

  诉求人可以自主选择以语音、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形式提出诉求,有权了解诉求办理情况并作出评价。

聚焦高频次、共性问题

  王荣梅提到,市、区人民政府应当聚焦诉求反映集中的高频次、共性问题,开展重点领域和区域治理;对持续时间长、解决难度大的诉求开展专题研究,制定解决方案,完善政策措施,明确主责单位,市、区、街道(乡镇)三级协同联动,集中力量推动问题解决。同时,对承办单位采取措施主动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也提出具体要求。

  条例明确,承办单位应当利用新闻媒体资源,及时发现问题,快速响应,推进解决。

提供查询服务

  条例还对主动治理中的数据运用、信息技术支撑作出规定。

  条例要求,市政务服务部门建立、运行、管理和维护热线数据库,归集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、业务办事流程等信息,为咨询类诉求答复等提供支撑,并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。

  同时,承办单位应当为热线数据库的建立、运行、管理和维护提供便利,及时更新涉及本单位、本行业的信息,并向社会公布,为公众提供咨询、查询服务。

建立健全考评制度

  王荣梅称,为了加强保障监督,条例从考评的原则和内容、全流程考评等方面对建立健全考评制度提出要求,对考评激励、建立接诉即办工作公开制度和监督监察措施作出规定,并明确了承办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
  条例明确,北京市建立健全接诉即办考评制度,制定考评办法。考评应当遵循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科学规范、督促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,以响应率、解决率、满意率为核心内容,以解决诉求为导向,覆盖诉求接收、派单、办理、主动治理等接诉即办工作全流程,实行分级分类考评。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考评。(完)

编辑:陈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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